流浪狗如何收养?
将收留的流浪狗送到犬类留检所,留检所会对这些狗进行健康状况检查、打防疫针、上芯片、拍照,然后在网上公布其照片和信息,寻找失主。经确认没有失主的狗将作为领养狗对公众开放领养。而有领养意向的人,首先要通过电话或网上申请,向犬类留检所表达领养意愿,然后提供个人和家庭信息,同时,犬类留检所也会向领养人推荐适合领养的狗。
经过初步筛选的有意家庭一般有2至10个,犬类留检所会邀请这些家庭到留检所进行现场考察。考察时每个家庭可以和2至3只狗接触,然后确定一只,由领养家庭和犬类留检所的工作人员当面商讨试养条件。商讨的内容包括:有充分的时间和空间照顾狗;不能将狗转手;如果最终没能继续抚养狗,必须退还犬类留检所;不能送狗进狗场或做任何营利行为等等。
商讨好具体条款之后,双方将签订试养协议,期限通常为1至3个月。领养家庭需要支付一些费用,包括前期的检疫费、打疫苗费和芯片费等。由于领养狗均在留检所生活了一段时间,比较温顺,因此试养期通常都能如期完成,之后领养家庭将和留检所签订正式领养协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