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沙市办狗证要钱吗?
为了加强犬类管理,有效控制狂犬疫情,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、《动物防疫法》、《长沙市限养区犬类管理办法》及相关法规,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、团体、部队、企事业单位和有长沙市常住、暂住人口的公民(以下简称养犬者),饲养各类犬只均应接受管理,办理长沙市犬只免疫、长沙市办狗证,具体规定如下。
一、犬类管理
犬类管理遵循严格管理、限管结合和养犬人自律的原则。养犬人应当依法、文明饲养犬只,尊重社会公德,不得妨碍他人生活,不得破坏环境卫生和市容环境。犬类管理包括犬类登记(办证)、免疫和留检等内容,具体工作由区、县(市)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。
二、限养区犬类管理
限养区指市、县(市)城市建成区和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。限养区内准许每户饲养一只犬,禁止饲养危险犬,犬只品种按照《长沙市养犬管理规定》确定,并向社会公布。饲养犬只应当符合本市限养区管理区域犬只管理要求,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、取得犬类免疫证明,并通过犬类管理机关组织的考试,取得养犬许可证和犬类牌照后,方可养犬。因特殊工作需要饲养危险犬的,按有关规定执行。
三、免疫收费
犬只预防狂犬病疫苗收费标准为每只每次35元(其中注射费10元),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收取并核发犬类免疫证明。养犬管理费收费标准为每只每年300元(其中办证费10元),由农业部门负责收取并核发养犬许可证和犬类牌照。对盲人养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养扶助犬的,免收犬类管理费。对养第一只犬的本市户籍的鳏寡老人,免收当年的犬类管理费。饲养绝育犬的,从犬只绝育的下一年度起免收一年的犬类管理费。